活動期間:自111年3月14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。
來彰有禮:
凡活動期間自外縣(市)遷入彰化縣,於彰化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戶籍遷入登記之民眾,符合專案資格者,即贈送入籍禮金3,000元兌換券。
注意事項:
1.活動期間自彰化縣轄區遷出他縣市後再遷入者,或於彰化縣轄內各鄉、鎮、市間遷徙者,均非本活動之獎勵對象,無法領取入籍禮金兌換券。
2.尚未完成禮金轉帳或兌換前將戶籍遷出彰化縣轄區者,取消兌換資格。